国际在线消息:2019年9月26日下午3时,由新世界中国与中建八局联袂打造的津门新地标——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举行竣工典礼。这座目前高度居世界第八、中国第四、北方第一且创造了行业纪录的摩天大楼因为运用了智慧建造技术而竣工时间比计划工期提前4个月,为新中国成立70华诞献礼。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罗平,天津市政府港澳办处长李文元,新世界中国地产董事兼行政总裁苏仲强,新世界中国地产董事兼副行政总裁陈礼文,中建八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波,北京帕克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白晨等相关方面领导参加竣工典礼。新世界中国地产董事兼副行政总裁陈礼文在致辞中对中建八局在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施工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总承包管理、智慧建造能力以及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肯定。中建八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波代表中建八局感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在周大福施工过程中给予中建八局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新世界中国地产给予中建八局的信任与鼓励,感谢帕克等各相关参建方为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竣工所做出的贡献并表示,中建八局愿为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愿成为新世界中国地产的永远的朋友。
被誉为“北方之钻”的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由新世界中国地产和中建八局联合打造,由SOM建筑事务所担纲设计,该设计拥有方形基座、圆形塔冠、对称弧形内凹的塔身和八条柔美曲线。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同时拥有地上建筑高度530米、基坑最大深度32.3米、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的身量,是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发布认证的中国北方第一高楼、中国第四高楼及全球第八高楼。此外,该建筑用钢量超7万吨,高空组对焊缝约37.6万米,使用焊丝可绕地球40圈,钢构件数量达42000件且半数以上为非标准异形构件。
别致的外观、复杂的结构与大体量相叠加造就了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的建造难度。在超高层建筑和智能建造领域拥有实力的中建八局,通过“总包主导、统筹分包、辐射相关方”的BIM应用模式和全员、全专业、全过程的“三全BIM应用思路”,依托高精度BIM模型进行深化设计,100%以模型指导现场施工,实现设计零变更、加工高精度、现场零存储、施工零返工、运维低成本,不仅呈现了设计初衷,达到了质量、安全目标而且将竣工时间提前了4个月。通过智慧建筑技术的成功运用,该项目从开工到主体钢结构首次吊装用时仅6个月。在结构施工高峰期,该项目达到了两天盖一层楼的速度,刷新了中国超高层建筑的施工纪录。
2017年,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全球工程建设行业卓越奖颁奖盛典上,中建八局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摘得施工组桂冠,这是中国参赛作品首次获得该项赛事一等奖。2018年,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再次参赛,再度获得全球建设工程行业全球卓越奖一等奖。这是此奖项设立以来全球唯一一个连续两年获得该项赛事一等奖的项目。此外,该项目通过了中国BIM认证联盟颁发的全国首批BIM认证,认证级别为最高的白金级,成为达到最高观摩水准的智能建造工程样板。
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中建八局项目团队先后创造了38小时完成3.1万立方米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双管椭圆截面钢管柱单层交汇弯扭90度、双管交汇转异形单管组合截面柱节点、物流通道结合悬挑电梯解决塔楼12.7米大距离收缩带来的垂直运输难题、2.3米直径钢管柱C80高强混凝土单次顶升30米等6项世界之最并创造了12项全国第一。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提前竣工,不仅刷新了我国北方地区的天际线而且再次标注了中国智慧建造的新高度。(阿茹罕 孙冰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